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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玉玲查冊案終極裁決上訴得直

屢獲殊榮的記者蔡玉玲於2020年因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中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被捕。控方指控蔡玉玲在運輸署的公共註冊處進行車牌查冊時作出虛假陳述。該調查是針對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襲擊事件中懷疑涉案人士所使用的車輛。

蔡玉玲於2021年被判有罪,而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

於2023年6月3日,終審法院撤銷蔡玉玲所有定罪,在判辭中確認了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重要性。

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在各級法院代表蔡玉玲,並指示由陳政龍資深大律師、田奇睿大律師及楊嘉瑋大律師所組成的專業律師團隊代表蔡玉玲。

案件編號:FACC 2/2023

本行陳信忻律師,彭皓昕律師及羅丞晉先生負責本案件。

判詞(只有英文版):請按

中文版新聞摘要:請按此